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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5.3.1
某公司为全部员工在2024年01月投保了团体家财险,保险期限为2024年01月-2025年01月,该险种赔付因发生火灾、爆炸、雷电、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导致家庭财产的损失。
2024年06月,该公司的员工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称自己家发生火灾,导致自己家的电视机、电视柜以及电视柜内2000元现金烧毁。
在接到李先生的报案后,保险公司在火灾事故后对现场进行了勘查,与李先生确定的损失为: 电视机1台;电视柜1套;现金2000元。
现场勘查后保险公司经与消防队确认火灾原因为:因李先生电视机内部元器件老化,内部短路,从而引起火灾,幸亏发现及时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将火灾范围控制在了一定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在接收到李先生及消防队提供的相关资料后,根据保险条款内容,最终赔付了李先生的1套电视柜的损失。
案例分析 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款针对保险标的的约定: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等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即上述财产发生保险事故后不能获得赔偿,李先生本次事故损失的2000元现金属于货币,不属于保险标的,故在本次事故中2000元的现金损失不能获得赔偿。 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款针对责任免除的约定: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李先生本次事故损失的电视机是因内部元器件老化,引发自身发生短路,导致电视机烧毁,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内,故本次事故中损毁的电视机不能获得赔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公司 唐山市玉田县无终西街919号 投保电话:0315-6135998 |